详细介绍
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(集团)赤湾学校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,前身是成立于1962年的赤湾小学;2010年,更名为赤湾学校;2021年加盟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(集团),成为集团内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加盟校;2023年,新建初中部教学楼1栋。目前学校总占地面积20897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37992平方米。
赤湾学校地处深圳蛇口半岛的最南端,背倚雄伟的南山,俯瞰浩瀚的南海,西有少帝陵,南矗左炮台、天后宫,是一所能够看海听风、又有厚重历史背景和文化滋养的学习乐园。现共有教学班40个,学生总数1557人,教职工人数119人,平均岁数34.5岁,是一支年富力强、活力满满的队伍,其中有全国五一巾帼标兵、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、南粤优秀教师、正高级教师、深圳市年度教师、深圳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、学科带头人、省、市级现场教学大赛一等奖、市级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一等奖、南山区百花奖大赛一等奖等骨干教师31人,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6%。年龄结构符合常理、教学水平高超、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为学校的高水平发展赋能增效。
自1962年创校以来,赤湾学校62年栉风沐雨,被评为全国优秀家长实验基地、广东省教育国际化实验学校、广东省教育科学“十二五”规划总课题实验学校、广东省围棋特色学校、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、深圳市德育示范单位、深圳市课程改革示范学校、深圳市最具变革力学校、深圳市传统文化教育基地、深圳市陶行知实验学校、深圳市教育改革创新之阅读特色学校(园)年度奖、深派教育•2023年度学校等等。赤湾学校以奋斗不息的姿态攻坚克难、自我革新、勇争一流,不断绘就高质量发展的教育画卷。
赤湾学校秉持着“让每颗星星都闪亮”的办学理念,向着学生幸福、教师精彩、学校优质的方向不断努力:依托“山海学苑”育人基地,构建了“满天星”课程教学体系,因地制宜,建设了处处、时时、人人可学的泛在学习空间,打造了七彩星光评价体系,让每一个学生都星光闪烁;确立了“校长领航 专家护航”的教师成长体系,让每位教师都星辉璀璨;通过“服务至上”的工勤保障体系,打造和谐、温馨的校园环境,让整个赤湾校园星火漫天,成为师生探求知识的学园,学生快乐成长的花园,播种理想与希望的田园,生命美好绽放的花园。
“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”,赤湾学校正以今日学校建设发展之璀璨,绽放明日高质量教育之光芒。
孙立春,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、全国五一巾帼标兵、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、广东省五一巾帼标兵、深圳市劳动模范、2016年深圳市“年度教师”、深圳市劳模创新工作室主持人、深圳市年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、深圳市优秀班主任、深圳市继续教育授课专家、南山区人大代表、广东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、深圳市教育协会理事、教师发展专委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。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生涯规划导师、深圳大学硕士生导师。
地铁:乘坐地铁2号线号线到赤湾终点站下车,C出口对面公交车站,乘坐B946校园微巴到终点站赤湾学校,沿着祥湾路直走500米即可到达。或从D出口出来后往右沿路到达垂直电梯直上12层就看到学校。
公交:乘坐22路、M409路、M430路、M489路公共巴士至万豪月半山站点下车,转B946校园微巴到终点站赤湾学校,沿着祥湾路直走500米即可到达。
●收费依据: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》(深府【2016】91号),对我市义务教育(含民办学校)学生免除学杂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,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。
●收费依据: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》(深府【2016】91号),对我市义务教育(含民办学校)学生免除学杂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,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。
1、资助申请条件:在我市公办普通初中、小学就读的深户低收入家庭学生、残疾学生。
2、资助申请流程:第一,提出申请。合乎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,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;
第二,学校初核。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,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任部门;
第三,区教育行政主任部门审核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、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,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;
第四,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。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,计财部门划拨款项至学校;
3、资助申请材料:1)《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》(原件一份);
(2)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《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》或临时救济证明等,孤儿、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(A4复印件一份,原件备查);
(3)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(A4纸复印件一份,原件备查。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,分别提供父母、子女的户口本。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,全部户口登记页。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);
(4)学生本人身份证(A4纸复印件一份,原件备查。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。
温馨提示:资助标准折合约700元/年。注意每个学期申报的截至时间:每年春季学期4月30日前,秋季学期10月31日前,向学校就读学校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5、评优奖励办法: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,合乎条件的可申请宋庆龄奖学金。
1.具有善于处理问题的实践能力,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、生活小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。学习勤奋,善动脑、勤动手,求知欲强,积极进取。遵纪守规,生活俭朴,热爱劳动,身心健康。
2.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,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、为集体、为社会做好事,尊老爱幼,文明礼貌,富有爱心。
3.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,把今天的学习成长、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。积极向上,不怕困难,乐于进取,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。